第(2/3)页 所有人都无语了,他们还在这搞什么音乐之声,人家两次出手就贡献了两首格莱美级别的乐曲,人跟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?没法比呀! “吉米,你就是个天才作曲家,你的才华足以与列侬,杰克逊相提并论,你……你……!” 别人都不知道用什么言语来形容刘琅了。 当班博来到这里时,看到所有人都围在刘琅身边,就如一堆歌迷看到了偶像一般,他还有些纳闷,可是听到这首歌后也加入到了歌迷的行列。 不服不行呀! “各位,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,如果大家能在两天内把这首歌排练好,你们就可以跟着我到洛杉矶消防局去参加一场表演了!” 刘琅把事情告诉了大家。 “没问题,我们马上就排练!” 此时谁还会去弄什么音乐之声呀! 这首歌曲调没有什么抑扬顿挫,难度并不是太大,主要就是歌唱的感情要饱满,没有谁比刘琅更适合了,其他人只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和声即可,作为前世刘琅手机中循环过无数次的歌曲,他当然知道在什么地方加入和声。 在刘琅的指导下,短短一个多小时这首歌就基本成型了,在加入和声之后,歌曲的曲调更加完美,或许在那些专业人士眼里还差了不少,可应付那种开学礼的表演是足够了。 晚上放学后大家又聚在一起不断练习,第二天练了几乎一天的时间,第三天是周日,班克斯副局长带着一位好莱坞人士来到了这里。 这个人长得很有特点,年纪并不大,二十四五岁的样子,高高的个子足有一米九,头发乱糟糟的很有嬉皮士的“风采”,下巴突出,这种外貌在中国北方被称为“兜齿”,也就是“地包天”,这种相貌的人看上去就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,天上地下谁都不服。 刘琅很仔细的看了看这个人,觉得有些面熟。 第(2/3)页